中和税院 税之政策 《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服务事项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服务事项的公告》
2025-01-15

政策解读:

      临近岁末,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服务事项的公告》。

政策背景:

中国资本市场在其发展的三十多年中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造富神话”。许多企业家或者金融从业者借助资本市场实现了财富自由。限售股是这些人通过资本市场完成财富变现的最主要工具之一。

尽管自然人股东通过限售股减持可以获得接近80%的利润,但是仍有少数人不愿意缴纳20%的个税,为此,有部分证券机构配合限售股自然人股东通过变更减持地的方式,改变纳税地点并从减持地当地政府取得“税收奖励返还”,从而降低限售股股东的实际税负。

本次文件的出台,应该是税务机关针对上述行为所做的应对措施,旨在杜绝国家税款流失,维护公平的纳税环境。

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内容是如下两点:

首先,文件规定,无论未来限售股股东在哪里减持,税款都在上市公司所在地入库。这样就彻底杜绝了证券机构和股东共谋选择“税收洼地”进行减持的可能性;

其次,未来自然人减持限售股的业务将可以“全国通办”,即证券机构可以直接在电子税务局中为限售股个人股东申报缴纳减持个人所得税,不再受地域限制。

文件的意义:

除了对国家税收的影响,该政策还可能对经济和资本市场产生如下影响:

   一些原来用高比例返还吸引自然人股东到当地减持的城市将面临税收收入大幅减少的情况。这将对该地经济产生不小的影响。

由于税源的增加,各地政府将更有动力鼓励本地企业上市。在这种氛围下,叠加注册制的影响,很可能一些良莠不齐,专为上市套现的企业在各地政府鼓励下进入资本市场。对此,个人投资者需要擦亮眼睛,防止被割韭菜。

对于减持的自然人股东来说,未来需要在投资、持股、家族财务管理等角度更加认真,才能应对日趋严格的纳税环境。以往利用“洼地”等简单粗暴的“节税”方式将逐渐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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